3月1日,海口市农业农村局发布《海口市2023年南渡江干流江段禁渔通告》(以下简称《通告》),明确从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,在海口市辖区内南渡江干流江段,禁止除休闲渔业、娱乐性垂钓外的所有捕捞作业。
南渡江海口段(央广网发 图片来源于视觉中国)
《通知》指出,禁渔期间,禁止电鱼、炸鱼、毒鱼、涉渔“三无”船舶侵渔等非法捕捞行为;禁止非法生产和销售电鱼、毒鱼、炸鱼的物品和工具;禁止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及为此行为提供交易场所;对违反南渡江禁渔管理规定的行为,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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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口市2023年南渡江禁渔期举报电话:
海口市农业农村局:68723615
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洋渔业行政执法支队:68557923
桂林洋经济开发区:65710167
秀英区农业农村局:68663090
龙华区农业农村局:66567747
琼山区农业农村局:65860661
美兰区农业农村局:65373261